業主需要繳納物業管理費,那么這些管理費到底花到哪里去了?
可能有一些業主會感到疑惑,今天就帶大家來了解一下咱們的物業管理費到底去了哪兒了?
也就是說
業主繳納的物業管理費
會用于小區服務建設上
物業服務成本或者物業服務支出構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許多業主對物業費的認知都有一個誤區,就是認為物業費里什么都包含,只要交了物業費,小區物業就該啥都管。其實,并非如此。小區物業提供是公共服務,服務范圍是小區公共區域和公共設施設備,以下幾個方面就不包含在物業費里。
物業費一般不包括什么?
1、不包括住宅內部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
也就是說,物業費中不含業主家里的電器、家具等產品的維修費用,此類情況需要業主自行維修。如小區物業為您提供了這些上門維修服務,則屬于增值服務,可另行收費。
2、不包括因原始建筑質量導致的種種問題而產生的費用
比如滲水、漏水、裂縫等,也是不歸小區物業管的,但小區物業可酌情協助向開發商反映,聯系其進行維修。這類的問題,維保期內由開發商負責,維保期外可以申請維修基金進行維修。
3、不包括小區業主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費用,及重大部件的更新改造費用
小區業主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中修費用及重大部件的更換改造費用也不包含在物業費里,但是可以申請維修基金解決。
政策依據是什么?
1、《物業管理條例》第七條: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2、《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3、《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繳納責任。
4、《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業主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5、《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第二十條:業主拒付物業服務費,不繳存專項維修資金以及實施其他損害業主共同權益行為的,業主大會可以在管理規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中對其共同管理權的行使予以限制。
6、zui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經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七條業主與物業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2、發改委《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條:建設單位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買賣合同,應當約定物業管理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標準、計費方式及計費起始時間等內容,涉及物業買受人共同利益的約定應當一致。
13、發改委《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五條: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業主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依法追繳。